特級男神才有的光環
某本地連鎖快餐店發佈最新廣告,廣告以「快樂」為題,找來最近掀起舞台劇《前度》撲飛潮的黃子華擔任代言人及廣告男主角。廣告訊息正面,觀眾亦看到久違了子華的風采,滿以為收到正面宣傳效果,豈料留言大多數批評餐廳「食物差、環境差、員工差」,弄巧反拙,為甚麼呢?

這令我想起市場學教授的一句話:「要行銷貨品(goods),第一個前題係,首先貨品要阿好(good)!」不好的東西,就算是聖人幫助促銷,也推銷不來;相反,如果是好的東西、好的服務、好的食物質素,總是會有人留意的,也許不必找名人促銷,口碑也會流傳出去。水落,最終會石出的。

快餐店廣告沒有拖子華落水,同一個案令我想起的,是周潤發發哥。子華有一個精明消費者的形象,發哥這位平民待首也有種俠客的態度。發哥有公關困境嗎?其實可以有,但沒有發生過。年初王晶導演在網上大發親中傷害香港人的言論,網民發起了「罷看《賭場風雲3》」運動。
其實本身是爛片的話,本來就不用抵制也沒有人看的,網民擺的都是姿態,不過,發哥有光環,無論電影多垃圾,只要打出「發哥」旗號,你總願意進場看 看發哥;而王晶的言論多惹火,也不會燒到發哥頭上。換句話說,發哥有擔綱一套爛片的能力,人們進場,就是投俾面發哥的一票。

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,羅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。發哥有這個特級身份,除了平時無論何時何地撞到佢,發哥都selfie永無托手㬹外,記得他怎樣回應傳聞大陸封殺他拍的戲嗎?「咪搵少啲囉。」搵錢向來是香港精神核心價值之一,達到了「搵少啲」的化境了,發哥仲唔係「特級」?
所以,最近有所英國調查公司發表「2016最受尊敬排行榜」,發哥在香港區排行榜得第四,僅排名蓋茨、霍金及奧巴馬之後,為藝人中最受尊重的。其餘藝人包括劉德華(7)、周杰倫(14)、張學友(19)及成龍(21)。

調查結果是否大家心中所想,無謂深究。我只有兩點回應,第一,排名成日會變,如果5月做調查,黎明豈會不上榜首?第二,特級男神是要經營出來的,任你公關能力有多強,如果你是一個爛人也無補於事,再講一次,推銷的東西是好東西,才是行銷的首要基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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