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SPAC?SPAC將可於香港上市,投資者有4大重點必須知道

- 21 Dec 2021
自2020年起SPAC在美國再度興起,新加坡承勢在2021年9月正式成為亞洲首個允許SPAC上市的重要金融中心。本港亦不敢怠慢,聯交所在9月中進行公眾諮詢,亦在上週五(12月17日)公布有關的諮詢總結,決定在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對比原先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,就主要五大範疇有所放寬。本港資本市場引入SPAC上市準則,作為投資者需要留意以下四大重點。

甚麼是SPAC?
SPAC全名是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(特殊目的收購公司),本身並無業務,其唯一目的透過IPO募集資金後,收購具前景的未上市公司。SPAC通常由互惠基金、對沖基金或知名投資者發起。
SPAC模式早在美國於90年代已開始出現,而2020年再於美股市場活躍,再度惹起關注,當中較熱門的SPAC公司包括 DraftKings (NASDAQ : DKNG)、Nikola(NASDAQ: NKLA)和Fisker (NYSE: FSR)等等。

實施規定「減辣」
本港設立全新SPAC上市機制,在五大方面作出修定,包括SPAC機構專業投資者人數、SPAC董事要求、投票權與股份贖回權捆綁、強制性獨立PIPE(上市後私募)投資和權證攤薄上限。

上市初期散戶無份參與
由於SPAC在申請IPO的時侯,並無訂明併購的對象,投資團隊只會披露有意收購的行業。聯交所在諮詢總結時提到,由於SPAC是沒有業務的現金空殼公司,相對有實質業務的公司,SPAC的證券價格更易受投機炒賣和傳言影響。

SPAC上市初期僅限專業投資者入場,而個人專業投資者門檻為擁有800萬元或以上的投資組合。同時,SPAC需將股份及權證分發予至少75名專業投資者,其中須有20名為機構專業投資者。待SPAC成功與收購對象合併,散戶才能參與買賣。因此,SPAC上市初期料活躍程度有限,要注要低交投量的風險。

SPAC料為輔助性質
對比傳統渠道上市的企業,相信SPAC只屬輔助性質,尤其實施初期數量不會太多。傳統「借殼上市」,「殼」本身是經營不善的公司,接手後需處理遺留的債務或法律問題,而SPAC所借的「殼」,是一間全新、沒有任何業務的公司,風險較低。
另外,上市規則訂明,無論SPAC合併對象估值大小,獨立PIPE(上市後私募)投資均至少要有50%來自至少三名機構投資者,三者的資產管理總值須分別至少達80億元,意味SPAC的上市公司規模「有番咁上下」。
金利豐證券研究部經理黃智慧
trurywong@kingston.com.hk
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士
本人並無持有上述股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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