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NO VISA移民英國有很多顧慮?太空人方式可能成為男人最錯的投資?
舊同學最近找我聊有關移民英國的事,說希望以太空人的方式讓家人先到英國安頓。因為距離1月31日正式開始接受BNO Visa申請的日子不遠,我著緊地提醒他,坊間有種說法認為新的BNO Visa會有機會可以太空人方式申請,即是家庭裡面有其中一位家長可留於海外並讓其他家人先到英國。我曾和移民律師談過相關議題,理解到這只是某些人一廂情願的想法,實際條文上已經是相當肯定不可行的。

撇開簽證形式細節不提,我更為關心的其實是同學的心態與背景。同學在香港有專業資格,工作超過二十年發展穩定,現時職位收入都相當高,捨不得是人之常情。
他口裡常說的是「搵埋呢兩年」,我不斷推敲,所謂「搵埋呢兩年」,到底是真的「搵埋呢兩年」?還是「搵多幾年」?後來我明白到,講出這句話的人大多意思就是「「搵到搵唔到為止」。
香港人的勤力,加上中國人傳統的危機感,加起來,除非棺材板被釘實了爬不出來,否則我們都不會停下來。你看李嘉誠就知,這世界有誰覺得他還缺錢?
我知道很殘忍,但卻忍不住問了同學幾次:「有必要嗎?」

「孩子」,是他和許多人的標準答案,但老實講,他會養不起家人嗎?如果說要把孩子養到90歲,兼養埋孩子的孩子到90歲,那麼的確是多多錢都唔夠,問題還是那句,幾多先夠?
不夠,是因為那種過份的危機意識。香港人被逼著過這種日子已成習慣,我們總是相信積穀防饑。這沒有錯,但如果純粹為了錢而把人生其他事情都放棄了,那不也是一種投資錯誤嗎?

這種說法並不誇張的原因,是我眼前的同學是打算讓家人離開到遠方居住,剩下自己一個人在香港拼搏。「太空人」的移民方式,在最理想最無意外的情況下,你依然得犧牲許多和家人相處的寶貴時間,這些不會回來的時光到底值幾多錢?起碼兩年三年過後,你回頭一看孩子已經成長了,那種遺憾卻可惜不可能補救。

當然,的確有些人是未有足夠資金去讓家人獲得在新地方安居,這前提只為逃生那麼是逼不得已。不過每個人自己知自己事,如果數數手指其實都夠生活,到了這種歲數還要出賣時間去換金錢,把自己也出賣得太便宜了罷。

錢賺之不盡,要是經濟條件許可,難得有機會感受人生,在一個生活指數不比香港的地方,好好把握著機會帶家人去看不一樣的風光,這才是千金不換。
過了四十,年紀未算老,要做好多事仍然有足夠體力,卻也是我們青春最後的尾巴,黃金機會只在一念之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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